**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XH-ZC[TP]2022419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霞浦县分公司邮政大楼门卫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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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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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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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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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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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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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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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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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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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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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霞浦县分公司邮政大楼门卫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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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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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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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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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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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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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项目期限两年,聘用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至 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5943508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传真:010-5943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