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研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14

一、 项目名称

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研制

二、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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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标内容

(一) 包号

01包

(二) 工作内容

1.设计工作。按照任务书要求,在甲方提出的技术指标和要求的基础上完成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研制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图像采集装置设计、时序控制方案设计(与兆赫兹串脉冲激光器联合集成PIV系统)、粒子图像处理软件模块方案等)。

2.厂内制造与集成。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的相关零部件采购、厂内集成制造与检测、验证测试等,并将研制的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交付给甲方。

3.安装调试。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的厂内安装调试及检测、现场安装调试及检测、与PIV系统其它部件的联合调试及实验验证等;厂内到现场的设备包装、运输、拆装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任务书》。

(三)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四百七十七万八千元整(¥4,778,000.00元)。

(四) 项目周期

1.在合同正式签定后的30天内,乙方完成高帧频图像采集装置研制方案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2.在合同正式签定后的210天内,完成产品研制,完成出厂验收;

3.在合同正式签定后的240天内,完成甲方实验室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和功能验证,完成产品交付,完成初步验收;

4.待甲方具备某高频PIV系统联调条件,通知乙方进场,乙方配合完成PIV系统联调和验证实验,完成正式验收。

(五) 质保期

项目合同验收合格时起算,产品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无外资背景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说明

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受到限制/暂停投标资格处罚等并于处罚期内;

③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或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④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⑤投标人及其所派人员未处于招标人黑名单(禁入处罚期)。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 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无。

五、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 发放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08:30—12:00,13:00—17:00)。

(二)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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