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李咀村空置厂房(原天津市津北李咀水泥构件厂)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李咀村空置厂房(原天津市津北李咀水泥构件厂)出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88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标底预算:每年五万元,期限5年,共计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李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项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咀村空置厂房(原天津市津北李咀水泥构件厂)出租项目,标段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李咀村空置厂房(原天津市津北李咀水泥构件厂)出租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公司投标资格: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原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二、自然人投标资格:

(1)只接受自然人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原件均可)

(2)自然人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备注:可公司投标或者个人投标

本标段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后查看)完成项目关注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7日09时00分到2024年4月11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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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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