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银产业园蒸汽余热利用节能降碳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7-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银产业园蒸汽余热利用节能降碳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640908-04-01-46167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苏银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苏银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宁金招字【2024】

    建设地点:银川市苏银产业园

    建设规模:一期,2024年—2025年,实施换热首站1座、景城到横城的供热管网4.5公里、横城换热站一座、凝结水管网18公里,蒸汽管网0.43公里。

    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苏银产业园蒸汽余热利用节能降碳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同时设计各专业需提供BIM模型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年07月15日10时35分起至2024年07月2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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