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某部楼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以此为准)招标公告
2024-09-1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北省襄阳市某部楼房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95,855.47元(含税)。
2.4项目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执行,保修期5年。
2.8质量保证期:免费质保时间为2年。
2.9质量保证金:预留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10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11承包方式:本项目在招标范围内采取固定单价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中标方须负责整体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施工期间的垃圾清运、现场清洁和交付时现场复原工作;工程验收及质保服务;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说明资料、用户手册、操作规程等。所有使用材料的留样、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必须齐备并作为验收移交资料(投标时不需要,验收时提供)。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需按国家或行业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取样检测,相关检测费用由施工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2验收方式: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自评报告,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现场填写竣工验收表。
2.13结算方式:本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施工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凭施工单位出具的有效票据支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暂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
3.4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09月14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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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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