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兵器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本招标项目兵器室改造项目2024-JWHJLN-G1009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围墙区域砌筑工程、围墙涂饰工程、A区、B区兵器库内部改造等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62195.09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围墙区域砌筑工程、围墙涂饰工程、A区、B区兵器库内部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施工、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3.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并附相应的网站查询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5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度)。
3.6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7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近6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申领
6.1 申领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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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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