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载货车辆供应商新增准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15
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增以下所列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制造商(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产品范围:此次招标共2个标包,详见下表。

序号

包号

物资编码

物资品名

1

包H

29010303

中型越野货车

2

包I

29010304

轻型越野货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资格的加工制造企业(承担该制造企业销售职能的全资子公司视同制造企业)。

3.2 财务要求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未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况,需提供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3.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2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事件,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3.3.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分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3.4 投标人未被纳入公示为准)。

3.4 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a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b投标人在中石油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局级)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如出现以上不良记录,将凭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予以否决。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已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本次招标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一级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不再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

5.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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