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双林)电厂2025年脱硫石膏清运处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0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各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分宜(双林)电厂2025年脱硫石膏清运处置采购 |
本项目范围包含石膏的清运、运输及处理,并负责机组石膏系统装卸以及安全文明作业和相关 作业范围的清扫(包括石膏仓周边排水沟的定期清淤、周边道路的卫生保洁)。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总体描述) |
计划服务期:1年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分宜(双林)电厂2025年脱硫石膏清运处置采购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至少2份与下游企业签订的脱硫石膏销售处置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或投标人自用的,提供生产能力及脱硫石膏使用量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非露天临时应急堆放仓库,容量达1万吨,需具备环评报告或属地环保部门批复,直线距离在分宜双林电厂60km以内。 (4)投标人应具有清运车辆不少于6辆,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上环保排放要求(以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查询结果为准https://www.vecc.org.cn/)。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月6日18: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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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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