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制造及供应链数字化推广项目(二阶段)招标公告
2025-03-121、招标编号:NK(登录后查看)
2、招标采购内容:中国长安制造及供应链数字化推广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开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单位纳税证明;
3)投标人社保缴纳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缴费证明);
4)开标前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或2022 年及2023 年(连续2 年)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者至少提供一项;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近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须附声明或承诺);
7)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4.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 年3 月13 日至2025 年3 月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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