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16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 |
2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新湖街道圳美村南侧,建设内容包括2栋安置房25648平方米、配套商业1500平方米、幼儿园22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9299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500平方米、高低压配电工程等。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 50021-200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 50585-2019)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及《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工程建设前期勘察外业工作见证制度(修订版)》的有关要求进行勘察质量及安全见证,完成并提交勘察外业见证成果《外业见证书》。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5-07 9:00至2025-05-09 18:00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53581元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8 |
结算方式: |
勘察外业见证费结算价以发改部门下达概算批复中的勘察费作为基准价,最高限价9.8万元,分区间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并下浮10%。各区间费率如下: (1)0-50万元(含50万),按勘察费的6%计取; (2)50-100万元(含100万),按勘察费的5%计取; (3)100-300万元(含300万),按勘察费的2%计取; (4)300万元以上,按勘察费的1%计取; (5)最低收费5000元。 最终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