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HLSJ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智慧校园综合服务平台模块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四、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1、项目内容:广州市技师学院智慧校园综合服务平台模块购置项目;
2、项目需求:智慧校园平台从投入使用以来,逐步扩展涵盖学院主要业务模块,现已成为学院核心业务系统之一。为持续推动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促进系统与学院业务更深层次的融合,现拟在智慧校园平台基础上新增购置预览插件、值班管理模块,以及人事信息下新增考勤、工资、教务管理下新增课酬计算、公开课、实训室、教材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购置模块的部署、调试、测试、培训等工作。经用户确认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经用户确认后组织用户验收等工作。用户验收通过次日起,进入为期一年的维保期。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