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19局综合机房、富宁县综合机房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1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19局综合机房、富宁县综合机房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公开询比;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19局综合机房、富宁县综合机房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因文山电信机房电源配置冗余低,空调设备、线路、管路老化,机房高温、局热等安全隐患,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替代机房空调运行,在保障机房安全性前提下,降低机房用电负荷,减轻局站供电压力,同时减少空调运维及能耗成本支出;

1.3采购金额(不含税):28.08万元;

1.4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100%。

1.5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6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节电设施的安装并交付使用,项目服务期的计算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项目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乙方须按要求完成节能指标,并负责该项目机房所有节能设施的维护;

1.6项目实施地点:文山州。

1.7本项目设置每年最高分成比例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每年最高分成比例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每年最高分成比例限价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年份

最高含税分成比例限价(%)

中国电信文山分公司219局综合机房、富宁县综合机房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公开询比

第一年

65%

第二年

60%

第三年

55%

第四年

50%

第五年

4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类似节能降耗项目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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