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罗海上风电运维高峰期浅水航段交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登录后查看)
受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招标人的项目公司所管理的外罗海上风电运维高峰期浅水航段交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外罗海上风电运维高峰期浅水航段交通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073
(3)项目地点:湛江市
(4)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外罗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场址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新寮岛及外罗以东的近海区域,距离西侧徐闻县陆域的最近距离约10.5km,最远距离约17.5km,规划涉海面积约29km2,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布置36台5.5MW风机,总装机容量为198MW,含1座220KV海上升压站。二期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新寮岛及外罗以东的近海区域,离岸 10~20km,西侧毗邻湛江外罗一期项目场址,东侧距湛江徐闻项目场址约 5.9km,东西宽约4.3km,南北长约 11.8km,面积约 33.6km2,装机容量为200MW,布置32台6.25MW风机,含1座220KV海上升压站。三期项目场址位于湛江市新寮岛东北面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西南侧新寮镇陆域约 10km,最远端距离陆岸 16km,规划场址海域面积约38km2,装机容量206MW,布置 32 台 6.45MW 风机,含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本项目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为外罗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在每年3月1日至10月1日海况较好的运维高峰期提供外罗浅水航段接驳服务。同时,受潮水影响,防台期间也能提前开展相关的防台措施部署和灵活的机动运维工作。
2.2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招标范围(以技术条件书为准) |
0730-2513GG0117 |
外罗海上风电运维高峰期浅水航段交通服务项目 |
本项目承包范围概述如下,本范围是“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提供一艘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用于外罗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三期的海上交通、风机和升压站运维工作的海上交通服务。 2、投标人负责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的码头停靠、维护保养及修理、船舶检验等正常运营工作,满足24小时出海作业及工作人员运输能力。 3、投标人为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配备满足连续航行时间不低于4小时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的合格船员并支付船员工资。 4、投标人为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购买船舶保险和船员保险,为船员海上作业时提供海上餐食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好后勤保障。 5、投标人承担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营运期间的靠泊工作、淡水补给、防污工作、海事等涉海政府部门协调一切保证船舶正常营运的其他费用,燃油由招标人提供。 6、投标人负责协调处理外罗浅水航段接驳交通船营运期间的相关海事、渔政及其他一切政府相关工作,并协调处理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保证船舶正常营运。 7、投标人依法独立承担服务船舶的资产管理、本项目运营等活动产生的所有风险及法律责任。招标人不因为产权关系而承担投标人引起的法律责任。 具体以技术条件书为准。 |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投标时必须要有总公司有效授权书(本次项目投标、签订合同权利等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所属三级管理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船舶技术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服务船舶为自有船舶并提供相关证明。
注:船舶为自有船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船舶所有权证书的船舶所有人与投标人一致(须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
2)融资租赁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船舶归属该投标人的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并提供融资租赁合同、船舶所有权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
②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
③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④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小船检验证书。
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类似本项目的交通船租赁或交通运维船管理项目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双方签署页的合同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起至2025年06月23日期间,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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