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公寓超市店铺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职工公寓超市店铺租赁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将职工公寓楼一楼B区115房间和B区117号房间,合计总面积约94.38平方米进行出租;

招标目的:出租给经营单位作为超市使用,为职工提供日常用品,丰富职工生活。

招标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因公寓楼改造需要合同被迫终止的,招标方不担当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招标方预先通知经营单位做好预备。

经营模式:经营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市内部及四周的消防、安全和清洁卫生等由经营单位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投标项目在合法经营范围之内,具备合法有效的纳税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经营问题,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重组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2022年-2024年)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且近三年投标资格未被受限,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

(5)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开户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证照、证件报名上传资料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有从事同类型超巿经营管理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单位必需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担当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包。

3.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和个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标书费用的缴纳

4.1本项目招标标书费用金额:人民币贰佰元(RMB2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6 月14 日。

5.2招标文件仅限于网上购买,请投标人在2025 年6 月14 日19 时至2025 年6月20 日19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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