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总行律师库入围项目(三年期)招标公告

2025-06-16
一、采购条件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总行律师库入围项目(三年期)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采购人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总行律师库入围项目(三年期)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总行律师库入围项目(三年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备湖北省司法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注册地在武汉(以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为准),且成立五年及以上(如在武汉注册的是分所,则应以分所为主体投标)。

    2、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具备提供金融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武汉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20人及以上。

    4、为湖北银行指派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总人数不超过8人,需均为专职律师,至少应包括金融团队律师不超过6人,其中大额(标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团队律师不超过3人,小额(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金融团队律师不超过3人,二者人员可以兼任;投标人还可以另行指派破产团队律师不超过2人,一并纳入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金融团队律师与破产团队律师二者人员可以兼任。

    法律服务团队总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兼任金融团队负责人且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 10 年,法律服务团队其他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本项目法律服务团队所有律师自2021年以来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拟派金融团队的胜诉案例: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指派的金融团队律师具备金融业务领域为银行提供以诉讼、仲裁或赋强公证方式清收债权、担保权的大额胜诉案例和小额胜诉案例,“大额”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小额”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其中,金融团队的大额胜诉案例需合计提供至少 3个(且应至少有2个为金融团队负责人代理),小额胜诉案例需合计提供20个(不含信用卡案例)。

    “胜诉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①代理诉讼案件的原告或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赋强公证案件的债权人;②标的金额是指单份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代理案件标的金额(以债权金额为准,债权金额无法判断的以本金金额为准);③诉讼、仲裁案件的立案通知书或赋强公证案件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出具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以后;④诉讼、仲裁案件已取得一审胜诉裁判文书。

    “胜诉案例”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胜诉仲裁/判决/调解文书(统称裁判文书)、立案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如裁判文书中已体现立案/执行受理时间的则可不重复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如裁判文书中已体现代理关系的则可不重复提供)。

    6、投标人及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均需书面承诺:为湖北银行提供过法律服务过程中未曾发生过、将来也不会发生侵害湖北银行合法权益的情形;合作期内不办理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并主动回避;合作期内因服务行为不当给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合作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免费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类、培训类服务;合作期内不得因利益冲突以外的原因拒绝接受代理小额金融案例(含信用卡案例);对合作期内接触到的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方任何资料、信息,无论是否最终被聘用为代理人,将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不对任何无关的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内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人员等)泄露、披露;遵守湖北银行关于外聘律师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及要求(包括不限于不定期提交代理阶段报告、代理案件进展情况表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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