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佛山公司-自有车辆年检外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6
佛山公司-自有车辆年检外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佛山公司-自有车辆年检外委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3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53000.00元,且不得超过单项限价

序号

车辆

预估数量(辆)

服务内容

单项限价(元)

1

燃油卡车

6

安检+环检+综检

3000

2

燃油卡车(加装导轨)

2

安检+环检+综检

5000

3

燃油卡车
  (加装智能装卸设备)

2

安检+环检+综检

5000

4

新能源卡车
  (加装智能装卸设备)

3

安检+综检

5000

备注:单辆车总质量均在12吨以上。数量为预估,具体以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如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如项目需要)。

③同意执行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使用电子签章工作的要求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检车业绩;

6) 每个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金融公司章也视为银行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投标的,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6  23:00至2025-06-22  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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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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