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建安集团准东分公司红沙泉EPC工程高杆灯采购询价公告

2025-06-17
1.采购项目名称:中煤建安集团准东分公司红沙泉EPC工程高杆灯采购。

2.采购立项审批编号:CGS

3.采购方式:公开谈判方式。

4.采购内容及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防爆升降式高杆灯

220V IP65 10*500W LED H=25m,配380V照明防爆配电箱

2

含电缆、升降电机(防爆)、电控箱、避雷针、遥控器等辅材

注: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材料、运输、存储、成品保护、指导安装、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4.1技术质量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复检合格。高杆灯需配备配2台380V照明防爆配电箱以及配电箱到高杆灯的电缆,高杆灯LED灯采用高效节能防水防尘防爆型。所供货物必须符合询价文件及业主方相关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货物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要求。

注:需随产品携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文件;

4.2验收标准:参照买方要求数量及规格型号参数,按实际数量验收。

4.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红沙泉矿区。

4.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买方书面通知,10日内交货。

4.5付款方式:

4.5.1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并验收通过,卖方开具全额发票交付买方,买方支付合同价格90%;剩余10%为质量保修金,按照2年质保期,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买方收到业主方对应设备款后次月无息一次性支付。(付款不免除卖方所供物资质量责任)。

4.5.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方式支付。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无不良信用记;

5.2本次采购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相同IP地址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报价;

5.4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其拉入中煤停用名单,1-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任何业务。

6.供应商报价要求

自采购报价揭示90日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下载时间: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0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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