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2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采购的选聘告知函询价公告
2025-06-172025-06-17 15:00:00——2025-06-20 15:00: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九)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参选单位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使用地点为中国境内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或订单金额≥1万元的可燃气体类检测报警系统供货或销售业绩】。
(十二)参选单位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具有与所供产品的所有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或者供货合同或相关授权(如询价申请人为生产商的,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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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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