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原县公安局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17
项目名称: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视频监控设备 三原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1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按采购人要求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公安局政法装备采购(看守所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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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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