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厂污水回提及加药设施完善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19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污水回提及加药设施完善改造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供排水厂污水回提及加药设施完善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鲁分函〔2025〕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污水回提及加药设施完善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界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365天,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53.5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供排水厂污水回提及加药设施完善改造项目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 。
2.6投标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3.3.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3.3.2主要专业(自控、电气、给排水)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污水处理相关的工程设计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6月17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 09 时00 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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