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石油套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20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成交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到货期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吨)

到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石油套管

Φ244.5×8.94mm

50

以订货单为准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及项目部指定地点

 

2

石油套管

Φ177.8×8.05mm

350

3

石油套管

Φ133×8mm

100

合计

500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及项目部指定地点。

1.3.3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3.3.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质量检验,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以及图纸技术要求。

1.3.3.2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1.3.4支付:

1.3.4.1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根据石油套管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批交批结,批次货物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全部到完,经买方到货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结算后次月以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支付批交货物对应合同金额80%的货款,货物通过了包括负荷试验在内的全部现场试验内容,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支付17%的货款,剩下3%做为质保金,质保金于供货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买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卖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票据等支付方式支付。

1.3.4.2 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6个月以内,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1.3.4.3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1.3.5.1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批交批结,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3.5.2 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

1.3.5.3 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货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核对查验,现场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1.3.6 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成交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成交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成交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成交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

报价人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3份及以上,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5)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6)财务状况: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报表。

(7)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2025年6月 20日下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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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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