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三校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0项目名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三校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护(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40000.00元
采购需求: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三校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老旧设施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试验累计叠加时间)完成所有项目的检测试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的供应商自愿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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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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