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二期项目自来水水表检定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3六安二期项目自来水水表检定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492 )
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 六安二期项目自来水水表检定装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六安水务公司设备中心计量所4套检定设备,其中,DN15~DN25质量法全自动检定设备2套;DN40~DN50质量法全自动检定设备1套;DN80~DN150质量法全自动检定设备1套。
2.2招标范围
(5)对招标人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交货要求
(1)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期间的安全责任。
(2)交货地点:六安市六安水务公司计量所或工地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完成合同签署,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乙方在60天内完成DN15~DN25及DN40~DN50规格水表检定装置到货、在120天内完成DN80~DN150规格水表检定装置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仪器仪表(或测控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水表检定装置供货业绩,其中单个合同中水表检定装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对应的水表检定装置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
(3)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2024年度无连续亏损,且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其他要求:①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②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仪器仪表(或测控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仪器仪表(或测控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6月24日9时整至2025年6月3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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