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用高纯气体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3
一、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用高纯气体年度采购

二、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高纯气体

详见报价文件

1

2、报价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价格和上传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文件、技术等相关文件)。

(2)价格:为到需方仓库价(含运费等),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本项目为年度询比,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即按需方通知供货。合同单价一年不变,如遇市场发生异常变化,双方可另行商议或由需方再重新询价。

3、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若报价人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信息中填报的总价与上传附件中的响应文件总价不一致的,以上传附件中的响应文件报价单价来修正“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信息中填报的总价,并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采购订单后2天内货到现场,报价人也可自报更短交货期。(如报价人未能在所报交货期内完成供货,采购方可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5、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6、付款方式:材料送达甲方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日内付该批货物增值税发票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7、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若是经销商,须提供有效且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货物的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报价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4、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至2025年)至少1家高纯气体供货业绩;报价人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4、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1: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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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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