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2027年电力绝缘安全工器具检测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2027年电力绝缘安全工器具检测服务类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要求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力绝缘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检测或其它测试服务,并按国家、部门或地方试验方法、技术要求或其它相关技术法规及招标人的要求出具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单。若无相关试验方法、技术要求作为检测依据,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自行拟定试验或检测方案,双方达成一致后可开展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须提供合格性判定信息。2.1.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力绝缘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检测或其它测试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检测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能够对所投项目中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或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的电力安全绝缘工器具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4 09:00至2025-06-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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