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乡怀惠渠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安乡怀惠渠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华财发[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池县怀安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安乡怀惠渠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内容:新修干渠1775m(其中梯形渠800m、矩形渠975m),支渠437m,箱涵100m,渠道盖板277m, 涵管3座,挡墙长20m×高6m,渠首做拦水带长40m,高0.5m,厚0.4m,更换启闭机螺杆铸铁钢闸门1套,集水池5座,集水池盖板5个,分水闸3座,路面拆除并恢复588㎡,拆除新建原有排水渠50m,检查井5座。
2.3建设地点:怀安乡怀安村。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无。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7日。
2.7质量等级:合格。
2.8招标控制价:1286409.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2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6投标企业须提供《华池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7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25日0时0分至2025年6月29日23时59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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