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6年外呼回访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23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6年外呼回访服务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1.2采购内容: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2026年外呼回访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服务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2025-2026年外呼回访服务

南昌市西湖区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为止,最长不超过18个月。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二名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成交份额为60%,第二成交候选人的成交份额为40%。

1.4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暂估为人民币1206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6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日签订的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同类(外呼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响应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3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一支不少于11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驻场项目负责人1人,最严工单处理人员6人,其他人员4人。须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须标注团队人员所拟任职务),且须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1台办公电脑及11台电脑耳麦式话机、1台打印机。提供以上设备的清单和照片,如为自有设备,提供资产来源证明(如发票等),如为租赁设备,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设备来源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5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6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6 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 6 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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