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城区餐饮业污染防治加装油烟排放监控设备(第三批)招标公告

2025-06-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

项目名称:西城区餐饮业污染防治加装油烟排放监控设备(第三批)

预算金额:197.9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油烟精细化治理工作,结合工作需求,在全区范围内新增650套油烟排放监控设备,并与区级油烟监控平台联网,以扩大餐饮油烟监控覆盖范围,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持续推动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规范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设备安装调试与质保:新增650个点位的油烟排放监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安装调试,达到数据传输要求,可稳定实现油烟排放监控功能,并提供1年的质保期。负责质保期内的维修、更换故障设备和零配件等,已安装的油烟排放监控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更换一台同一型号全新设备。如设备遗失,补装一台。此费用已含在采购预算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平台对接:与西城区餐饮油烟监控平台(以下简称:区级平台)接口联网对接,基于物联网环境将设备参数上传至区级平台,准确提供纳入区级平台管理的餐饮单位信息。

(3)设备巡检服务:对650个点位的设备提供12个月的巡检与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见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部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加装设备,3个月内完成650套设备的安装,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与区级平台联网对接后,转入为期10天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设备运行稳定,经采购人同意后,出具进度报告,进入为期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4 至 2025-07-0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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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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