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和县秀峰乡单村供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

项目名称:平和县秀峰乡单村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90,000.00元

采购包1(平和县秀峰乡单村供水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3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24,907.9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2099900-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平和县秀峰乡单村供水工程 1(项) 平和县秀峰乡单村供水工程主要涵盖三联村、坪东村、坪洄村、坝头村、双塘村共5个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拦河坝4座、新建蓄水池4座新建输水管道13383米、新建一体化净水设备5套等及其配套设施。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39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24 至 2025-06-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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