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地下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大儒巷少年宫机械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钢材、水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谈判招标公告
2025-06-2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地下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大儒巷少年宫机械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市名城保护集团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计价拨款。
工程概况为: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大儒巷少年宫机械地下停车场工程,位于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大儒巷7号内,地块南北以“平江九巷”的肖家巷、大儒巷为界,西侧接广大商务中心,东侧接大儒巷18号。地块内无地下车库,且地面无车位,考虑到地块改造后自身及平江景区旅游停车需求较大,拟建1座内径14.6m竖井式(垂直掘进)立体停车库,并筒内设2台升降机(两梯四位),总体布局为北进南出(2进2出),停车规模为80个(SUV32个,轿车48个),适停车辆尺寸为5300x2000x1550mm(轿车)和5300x2000x2050mm(SUV)。项目包含竖井式机械地下停车场及配套地下一层设备房、独立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进出场道路等建设内容。其中地下停车场采用垂直掘进(盾构)工法,竖井井筒内径14.6米,外径15.6m,最大开挖深度约64.9m,竖井结构外边线与运营轨道交通6号线最近距离约45.9m。地下一层设备房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开挖深度约6.9m,采用灌注桩排桩+双排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一道混凝土支撑的围护形式,基坑支护外边线与轨交6号线距离约37.7~43.1m。消防水泵房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普遍开挖深度7.45m,最大开挖深度8.95m,采用工法桩+一道混凝土支撑的围护形式,基坑支护外边线与轨交6号线距离约49.8~50.1m.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个日历天。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材包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水泥包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 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2 02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一包一投,标书封面标注清楚所投包件包件号,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3.4不接受在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等级为黑色)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黑名单的情况。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 5年06月27日17时00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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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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