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站配置自助缴费/发卡机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站配置自助缴费/发卡机项目,已由晋交投财函
【2025】46号及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第9号会议纪要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度预算,招标人为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为实现收费站智慧化管理和减员增效的目标,拟在部分收费站配置自助缴费/发卡机及一体化栏杆机与车型识别设备。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配置8台自助缴费/发卡机设备及一体化栏杆机与车型识别设备,包括所含设备的供应、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见委托人要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4供货地点:G55太长高速榆次、太谷东、榆社北、榆社南、王村、襄垣、屯留收费站。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 2182—2020)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另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发卡机设备供货业绩。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1.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
⑧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投标人须提供由具有CMA计量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发卡机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如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
3.4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