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27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4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葫芦岛市绥中县九门口隧道(冀辽界),接规划建设的G0121京秦高速公路秦皇岛至九门口(冀辽界)段,新建复线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成为整体十车道,经绥中县、兴城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凌海市,止于盘锦市苇田区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约238.209公里,其中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长约16.142公里,改扩建段长约222.067公里。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冀辽界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段长约8.63公里。拟采用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55米。共设置收费站15处、服务区6处、ETC门架39座、隧道1座。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起于鞍山市台安县,接拟新建的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止于黑山县万家村东侧,接黑山外环路,全长33.89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全线共新建桑林收费站、四家子收费站、黑山主线站3处收费站,机电工程主要负责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建设。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 2182—2020)《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21/T 2869-2017)及合同约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对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开展交工质量、外观质量和内业资料检查,并完成检测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完成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要求的其他检测任务。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检测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服务地点
辽宁省(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机电交工检测任务的单位承担。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其他: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30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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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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