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中烟2025-2027年度合作生产点原辅料运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2025-2027年度合作生产点原辅料运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2025-2027年度合作生产点原辅料运输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58

2.3 招标内容: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安排以汽车运输的方式完成红塔集团与云南弥勒、云南昆明、云南曲靖、云南会泽、山西太原、重庆、新疆乌鲁木齐、内蒙古乌兰浩特、内蒙古呼和浩特、四川绵阳、四川成都、山东滕州、山东济南等合作生产点之间的原辅料运输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前,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资格且不视招标人为违约。

2.5 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6 服务地点: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2名中标人。

运输起点区域

运输终点区域

运输货物种类

中标人数量

运输费用份额

中标执行价

云南

合作生产点

1)烤片、烟梗、糖料及其它辅料;

2)烟丝、膨胀烟丝;

3)梗丝。

2

第一中标人60%

第二中标人40%

中标执行价=第一中标人的投标报价*60%+第二中标人的投标报价*40%

说明:1.合作生产点:云南弥勒、云南昆明、云南曲靖、云南会泽、山西太原、重庆、新疆乌鲁木齐、内蒙古乌兰浩特、内蒙古呼和浩特、四川绵阳、四川成都、山东滕州、山东济南、其它地区。

2.滤嘴棒等轻泡货物按照烟丝、膨胀烟丝类货物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1)中标执行价:以所有中标人对应里程段的报价按运输费用份额(权重)计算后的价格作为对应里程段的中标执行价,各中标人须按中标执行价与招标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2)如中标人不接受该中标执行价,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的中标资格,由排序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替补,替补后重新计算中标人的中标执行价。

2.8项目金额:本项目服务期内的预估金额约1384.79万元(含税)。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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