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京景区1号平台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京景区1号平台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688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688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审核价

合同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大京景区1号平台提升项目

1(项)

1166889元  

1166889元  

0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5年06月 30 日起至2025年07月 04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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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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