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3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一号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个月(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软件开发及维护-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CHDTDZ079/18-QT-52901):对内蒙古区域4家发电企业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区域经济运行监管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30 15:222025-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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