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5-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30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5-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其管理的126家项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 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2.3 采购内容: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含该项目中标前后广东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公司、新注册的公司、移交广东分公司管理的项目公司,详见各项目公司名单,名单根据实际管理实时更新,当前管理126家项目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和工作支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投标方在服务期内每周至少三天(派驻日期根据采购方需求确定)在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中选定一名驻点律师到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部现场办公并提供法律服务和工作支持 。

2.4 服 务 期: 2025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暂定,服务期2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证件影印件。需连续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且拥有40名及以上的执业律师(需提供能体现执业律师数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5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其中至少含2项新能源(光伏、风电等)发电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及以上执业经历(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开始计算),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影印件;2)近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电力企业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能体现人员姓名的合同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姓名,需提供其他能证明的相关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委派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律师1人、专职律师不少于2人、驻点律师1人),其中专职律师须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且具有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坐班驻场律师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且具有1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以上执业经历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开始计算,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影印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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