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便携仪二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CO20-100%VOL招标公告
2025-06-3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油气分公司-便携仪二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O2 0-100%VOL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O2 0-100%VO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东北油气分公司-便携仪二氧化碳检测仪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O2 0-100%VOL |
18.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代理商须提供该项目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代理证书(3)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介质CO2 量程:0-100%VOL、精度±1%、测量原理:非分光红外原理、反应时间:CO2:≤20秒、可以实现CO2测量和稳定值读数自动显示、液晶显示带有背光、产品可以连接电脑通过数据软件进行数据下载(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标的物(或同类商品)近三年成功应用的业绩证明(业绩合同,增值税发票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进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应的物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绿色环保相关要求,并保证本公司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中国石化绿色采购要求,(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办法》JZGSH-A0905-22-002-2021-2)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 至 2025年7月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17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17时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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