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进贤县楼宇智能化改造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6-3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故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进贤县楼宇智能化改造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对以下清单内容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交付地点

交付期限

1

主机机柜

2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4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实现系统调测、平台对接,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

存储服务器

2

3

人脸管控服务器

1

4

100寸电视屏

1

5

移动终端设备

1

6

指挥终端设备

2

7

操作终端设备

3

8

门禁控制器

51

9

人脸门禁一体机

91

10

磁力锁

24

11

闭门器(60-80KG)

28

12

测温人脸门禁一体机

11

13

双通道全高转闸

1

14

自动门门体

155.5

15

自动门操作器

23

16

智能专用双钩电锁

23

17

电动闭门器

2

18

人脸门禁考勤一体机

1

19

IP网络终端功放

2

20

高清红外枪型摄像机

44

21

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

11

22

高清人脸枪型摄像机

4

23

轻智能红外半球摄像机

3

24

人脸点名摄像机

48

25

IP网络报警主机

7

26

可视对讲报警分机

81

27

55寸拼接屏

6

28

网络解码器

1

29

终端管理设备

4

30

全景智能警戒枪球

9

31

液压路障机(翻板式)

4

32

辅材

1

33

系统集成服务

1

1.3项目类型: 货物类。

1.4采购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250800元人民币。其中系统集成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10248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226000元人民币。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系统集成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增值税10248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增值税226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团队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低压电工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注:允许一人持多证)

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2025年第1季度以来(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6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签订的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的楼宇智能化改造类相关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5本项目响应产品(人脸门禁一体机、高清红外枪型摄像机、人脸点名摄像机)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7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响应产品涉及进网许可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和3C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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