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301.招标条件
福建环三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20902100335001的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J010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台(宁德)新能源产业合作交流园项目-园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1)配套道路:道路长度2.27Km,宽度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估算建安费约31809万元,总投资约38677万元。(2)规划区间路:道路长度1.538Km,宽度3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软基处理、交通、桥梁、雨、污、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监控及绿化工程等。估算建安费约14970万元,总投资约18202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68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6779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的详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及相关的岩土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5.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弱电、强电)、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其中配套道路近期按35米宽度设计、远期按50米宽度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大型道路工程设计项目(道路工程规模分类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大型道路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4日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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