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中医医院大数据医保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13.采购预算:250000元
4.采购需求:大数据医保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与税款所属时期相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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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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