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1
项目名称: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5B001432947 两庭建设经费 1 10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要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可实行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承诺函后,可不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资格证明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是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中小微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标准划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若分公司参加磋商响应则提供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书面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10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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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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