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及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自吸泵框架协议招标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及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自吸泵招标公告

2025-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及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自吸泵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及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自吸泵,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及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自吸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及化工污水处理场提标改造项目自吸泵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自吸泵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离心泵设计及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3.1.2财务要求。

(1)2021年-2024年(2024年如有)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至今至少有4台流量≥800m3/h,且扬程≥18m,且泵型为OH系列具备自吸功能的离心泵运行1年及以上应用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包含完整技术文件、合同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及至少一份盖章版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材料(使用单位签名并盖章,同时提供用户有效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文件关键信息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2)投标人2019年至今至少有2台流量≥600m3/h,且扬程≥25m,且过流材质为双相钢具备自吸功能的离心泵运行1年及以上应用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包含技术文件、合同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及至少一份盖章版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材料(使用单位签名并盖章,同时提供用户有效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文件关键信息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提供本次标的离心泵是已经证实设计成熟的泵型,并提供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包括工艺参数、泵型、材质、泵效率、汽蚀余量、泵转速、叶轮直径、泵吸入口及排出口规格、机械密封型式及密封冲洗方案等),技术方案必须包括补充完善的数据表、性能曲线图(流量、扬程、功率和效率)、泵体剖面图、整泵外形参考布置图,及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文件应自主编制,应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及技术特点。技术方案数据必须明确,不能出现不合理的可选择判断值、矛盾值和不合理的范围值。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2)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技术文件一致,并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的要求。(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能为业主提供条件复核以上所有业绩情况。(4)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业绩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至少包含以下所有项:1、整泵的产品合格证,2、泵体、泵轴和叶轮三大件的化学成分记录及力学性能测试记录,3、动平衡测试记录,4、水压试验记录,5、水泵性能试验报告及性能曲线图,性能报告及曲线图必须含有流量、扬程、功率和效率等参数信息。6、配套主电机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试验报告。(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有效的资料;3、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4、在自有工厂完成泵体,轴,叶轮,泵盖等重要部件精加工至成品件的制造,不得外委;5、在自有工厂负责本次标离心泵的配套集成,不外委,并对成套产品质量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7月2日12时0分至2025年7月8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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