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7年度计量化验委外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2025-07-02
一、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计量化验委外检测项目

二、项目地点: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所辖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地铁2号线、3号线、南1线场段及沿线车站、控制中心、主所等。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内容:本项目甲方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乙方为承包商。项目内容为乙方对运营公司内的计量化验需求提供服务,主要包括计量器具的周期检测、部分物料的化验检测等和相应的上门取送等服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计划工期:

合同服务期限预计为24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竣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3,337,892.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采购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详见工程量清单,费用结算按经过甲方核实确认且通过甲方验收的实际服务数量计算,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及相关附件所载明的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检测清单50%(含)以上内容。

注:需提供声明函及在《附件:2025-2027年度计量化验委外检测需求清单》中列出具备自主检测项目。

(2)具有符合CNAS要求的检测实验室(若实验室搬迁的需提供CNAS出具的复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以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完成过)为准)须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计量化验检测项目业绩。

注:①承接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须体现完成时间)。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5.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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