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保审批[2025]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亭新星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新星农场五区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6328.42㎡(折合约24.49亩),总建筑面积25196.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55.61㎡,地下建筑面积740.90㎡。建筑包括9栋住宅楼、1栋活动中心及配套门卫和垃圾房。1-9#楼住宅楼层数6层,活动中心楼层数为3层,其余配套用房均为1层建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以及室外配套小区道路、围墙、大门、绿化、室外给排水及室外电气等配套等工程。工程建造方式为装配式建筑。招标控制价952,087.02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10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btzw20250702001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952087.02002.5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竣工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2.6质量要求: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我省同时担任其他不超过2个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时担任数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资格。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7月02日 14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 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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