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北公司2025-2027年度智能站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2025-07-02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北公司2025-2027年度智能站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充分发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简称东北公司)整体优势,积极践行市场化、平台化战略,提高选商效率,扎实推进集约化招标,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减少合同签订数量,拟对国家管网集团东北公司2025-2027年度智能站施工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东北公司2025-2027年度智能站施工框架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02 1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标段收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3 08:30:00       开标时间:2025-07-23 08: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025-2027年度东北公司智能站施工项目等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2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应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3名项目经理,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具有至少1项智能站施工或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或SCADA系统集成项目作为项目经理的业绩。 3)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和投标截止之日起前6个月本单位连续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施工方签字。 (3)服务队伍要求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团队不少于3个,每个施工项目团队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组成,其人员的专业、数量应满足合同对施工工作内容及目标控制的要求。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业主对“不可替换人员”到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若多站场同时施工时,中标人同时派驻现场项目组中的不可替换人员资质、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要求。 (4)项目经理机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按照施工单位授权和施工合同约定,代表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受委托项目的施工工作。 (5)施工单位调换项目经理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人员时,应征得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调整更换施工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施工工作的连续性。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智能站施工或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页(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和合同对应发票的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业绩主要信息的,需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当授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执行本框架时,投标业绩应为分支机构的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该分支机构实施的,应附文件签署页,并提供签署页人员社保证明;或开具分支机构项目合同的收款发票;或提供业主委托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24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开标当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后的。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未被国家管网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7)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注:(1)~(6)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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