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贸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广西区域建筑钢筋招标公告
2025-07-0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次对中铁物贸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所属广西区域建筑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简介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玉浦高速项目:起点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距福绵机场互通立交南侧约5公里处,沿线经过玉林市福绵区沙田镇、樟木镇,博白县双凤镇、永安镇,钦州市浦北县、灵山县,终点位于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西侧约4公里,设置枢纽互通立交与横钦高速相交。项目估算总投资178.57亿元,路线全长116.9公里,双向4车道,全幅路基宽26.5米,分离式路基宽13.25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其中,福绵区路线长17公里,博白县路线长15.9公里,浦北县路线长52.444公里,灵山县路线长31.555公里。桥梁95座,隧道10座,互通立交9座(枢纽互通5座,一般互通4座),桥梁35.31KM,隧道10.35KM,桥隧占比39.06,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项目估算总投资178.57亿元。
(2)南大高速项目:公路里程全长101.103Km,起点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与南宁绕城高速相接,进入大新县境内,在反屯东北侧与巴马至凭祥高速公路相接,并设置连接线与国道358连接。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44.56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1. 43亿元。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全线共设桥梁28307.1米/109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9557米/6座、大中桥18196.6米/76座、小桥246米/12座、桥式通道307.5米/15道,涵洞及涵式通道132道,天桥10座。设置隧道2936米/9座,其中短隧道1811米/7座、中隧道1125米/2座。桥隧共占路线长度的30.9%。全线共设互通立交9处(其中3处为枢纽互通),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收费站8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设置连接线5处,总长14.21公里,其中:金光农场连接线长695米,驮卢连接线长2.367公里,那隆连接线长5.042公里,榄圩连接线长659米,大新南连接线长5.447公里。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40km/h、60km/h,路基宽度为10m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
(3)宜上高速项目:路线全长113.847公里的高速公路,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起于宜州区洛西镇枫木村接汕昆高速,并对接龙胜至宜州高速公路,往南沿宜州新区规划区外缘展线,经宜州区庆远镇、石别镇,福龙乡,忻城县城关镇,红渡镇、古蓬镇上林县塘红乡,三里镇,对接上林至南宁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66.56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4630亿元。全线设特大桥3804/3(米/座),大桥12458/30(米/座),中小桥756/1 1(米/座),桥梁占比14.95%;全线设置长隧道5020/3(米/座),中隧道1675/2(米/座),短隧道4014/15(米/座),隧道占比9.41%;全线桥隧比24.35%;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4处,一般互通式立交5处,全线共设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3处、管养工区3处、桥隧管理站2处、匝道收费站6处、路政基地3处、交警基地3处。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且有能力完成招标范围要求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控股的销售公司,需提供股权穿透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能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执行最新税率)。
3.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备钢筋年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3.4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5年期间至少一份1万吨(含)以上或合同额合同额3500万(含)以上的销售合同或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家控股的销售公司可提供厂家许可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是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相关业绩说明或其他能证明有供货能力的证明。
3.5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控股的销售公司,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 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1份(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投标人是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无需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
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货源组织、运输新规及便道等各种情况,针对本次招标物资在依法合规情况下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确保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同一品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7 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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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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