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2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承包项目,招标人为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一)选择承包单位数量:选择1家承包单位。

(二)招标内容:承包服务路线分为日班线和运行班线,服务的时间为每年365天、每周7天。招标人有权根据各项目运营的实际情况适时增减服务车辆及调整服务时间,投标人应按照原对应线路的单位公里价格计算增减租车费用。每天用车车次明细如下:

序号

线路

日运行趟次

(以实际为准)

车座

车型

1

广州运行车(早中晚班)

3

39座

具备空调(能正常提供冷暖气)豪华大巴、中巴

2

东区运行车(早中晚班)

3

48座

3

科学城运行车(早中晚班)

3

48座

4

骏景线日班车

1

48座

5

西场线日班车

1

48座

6

河南线日班车

1

48座

全年合计

日班车1年以250天计算、运行车按365天计算,具体以实际使用趟次为准。

注:具体用车时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三)服务周期:两年,2025年9月20日0时起至2027年9月19日24时止

(四)项目限价:人民币250万元/年(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持有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适用于分公司投标)

(3)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A.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B.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C.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D.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证明(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7月0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09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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