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WH

2.项目名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小包装中药配方颗粒

4.采购预算:40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B.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2.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5年7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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