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脱硫吸收塔及湿式除尘器防腐更新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0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脱硫吸收塔及湿式除尘器防腐更新改造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

2.2 项目规模:33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3号脱硫吸收塔及湿式除尘器区域防腐更新改造(CHDTDZ013/17-QT-08201):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脱硫吸收塔及湿式除尘器防腐更新改造施工项目,包括对3号脱硫吸收塔及湿式除尘器区域内部防腐层进行衬瓷修复;脱硫吸收塔烟道入口和出口处合金衬板修补;吸收塔区域设备外立面除锈防腐;管道保温;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3号脱硫吸收塔及湿式除尘器区域防腐更新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方应自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火电行业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硫系统技术改造或检修业绩不少于3项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03 15:102025-07-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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