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岩市第一医院总院后勤主要设备与特殊区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F

项目名称:龙岩市第一医院总院后勤主要设备与特殊区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采购包1(总院后勤主要设备与特殊区域运维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总院后勤主要设备与特殊区域运维服务项目 1(年)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9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本次招标总服务期限三年即“1+1+1年”,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总院后勤主要设备与特殊区域运维服务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04 至 2025-07-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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